失去了老父親支持的宗馥莉,作為現(xiàn)任娃哈哈集團董事長,是否會感覺原來人生“總是如此艱難”?
根據彭博社等多家中外媒體的信源,宗馥莉正陷入兩起關乎家族財產的法律糾紛中。三名原告是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繼盛(Jerry Zong),因資產糾紛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宗馥莉。原告律師確認,這三人是宗馥莉的“同父異母弟妹”。三名原告主張他們作為宗慶后的子女,應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或信托受益權,要求“拿回信托資金”。除此之外,另一起財產糾紛訴訟由前述原告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對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的繼承權。
這兩起關于家族資產的法律糾紛,既有所關聯(lián)又有所區(qū)別。對于吃瓜群眾來說,熱衷于窺探富豪家族秘密。特別是當家族分產的大戲從影視劇走向現(xiàn)實時,更是刺激了很多人的神經和好奇心。不過,筆者在專業(yè)法律人士的幫助梳理下,發(fā)現(xiàn)這一家族財產糾紛涉及的法律問題十分復雜。這些問題對于普通人這可能只是茶余飯后的閑談,但是對于改革開放以后享受時代紅利的富人階層來說,無論紛爭結果如何,這可能都是具有重大參考借鑒意義的法律里程碑案例。其審判結果,甚至可能會改變很多人的財富安排策略。
已經故去的宗慶后先生對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企業(yè)的財產權益并不陌生。當年他的娃哈哈與達能產生法律訴訟時,他就是靠法律武器保住了娃哈哈,也才有今天宗馥莉的娃哈哈。其當時的代理人、著名律師錢衛(wèi)清還就此寫就了《生死之戰(zhàn)——達能娃哈哈國際商戰(zhàn)內幕》一書,那本書或許在企業(yè)控制權的法律問題上啟發(fā)了很多人。如今,他的親生女兒宗馥莉又將陷入另一次也許曠日持久的法律紛爭中,宗馥莉是否能像他的父親那樣,臨危不亂,外界拭目以待。
截至發(fā)稿時,娃哈哈集團已經對外表態(tài),稱家族事務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非婚生子女”
在目前的很多網絡間流傳的信息中,將三名原告籠統(tǒng)稱為“私生子女”,這其實是不夠嚴謹。至少按照中國大陸法律的說法,如果宗慶后與三人的母親沒有結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可以稱之為“非婚生子女”。但是,這種叫法其實也缺乏法律依據。
目前所有已知的信源關于三人的身份,只有一個表述, 即在香港法院的訴訟中,“這三名原告——Jacky、Jessie 和 Jerry Zong——被他們 的律師認定為宗馥莉的“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首次揭示了他們與她的聯(lián)系。”
這句話只是揭示了原告三人與宗馥莉之間存在血緣關系,而且這一說法也是原告律師的單方面說辭,其實并沒有被法院確認。從法律層面來說,三人身份也是“懸而未決”。
而許多自媒體已經言之鑿鑿的說三名原告中的兩位其母親為前娃哈哈高管杜建英,更多來自坊間傳聞。也有未經證實的傳聞認為,杜建英即使是生母,也可能已經與宗慶后先生在國外結為夫妻,只是涉外婚姻關系未經中國法律確認而已。所以,對于三名原告的身世的諸多揣測,大多沒有可靠信源,所謂私生子說法,很容易引發(fā)后續(xù)名譽權糾紛。
根據彭博社的報道,三位原告對這家飲料公司的女繼承人提起訴訟。他們正在尋求一項禁令,阻止她處理匯豐控股有限公司銀行賬戶中的資產。其詳情經國內媒體補充如下:原告方聲稱,宗慶后曾指示下屬通過香港匯豐銀行設立信托,匯豐賬戶2024年初余額約18億美元(約合129.5億元人民幣),文件顯示,截至去年5月,已有110萬美元被轉出該賬戶。原告方要求凍結該匯豐賬戶,宗馥莉執(zhí)行父親遺囑,支付數百萬美元資產利息,并賠償資金轉移造成的損失。
而宗馥莉代理律師則反駁這一訴求,質疑證據效力,稱未獲知宗慶后相關指示。
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石岳律師認為,三原告最先發(fā)起的基于信托財產的訴訟。這里最重要的事情是三人的身份,和信托的具體約定。如果信托受益人明確指向宗馥莉,那就沒有爭議;如果指向其他子女,則三人身份成為爭議重點。
信托和遺囑
筆者發(fā)現(xiàn),根據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三名原告稱,宗慶后曾要求下屬協(xié)助他們在匯豐銀行設立信托,當信托里資金不足時,他還要求下屬把人民幣兌換成美元來補足。也就是說,信托基金的受益人為三名原告方。
綜合各種信息可以知道,三原告同時在杭州市中級法院提出的訴訟,為遺產訴訟。那么遺產分割和信托資產安排之間有無矛盾之處,則是關鍵問題。
根據目前已經披露的信息,2020年宗慶后先生曾經立下一份遺囑,當時有宗馥莉本人和娃哈哈高管在場。但是原告三人對遺囑效力提出質疑,認為存在程序瑕疵。
但是這種程序瑕疵,是否足以嚴重到讓遺囑無效,則是另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石岳律師認為,“所以宗馥莉獲取遺產的方式決定了遺產繼承糾紛的案由,究竟是法定繼承糾紛還是遺囑繼承糾紛。”
根據聯(lián)合早報,香港法院法官指出,為了不干擾杭州法院的審批,他將在約兩個月后下判。
所以對于宗馥莉本人來說,似乎應對在家門口的杭州法院的糾紛,更為迫在眉睫。
石岳律師指出,繼承人身份被香港法院判決確認后,在大陸申請繼承遺產的核心流程為:先向大陸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認可香港法院判決的效力,再憑認可后的生效判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xù)(如不動產登記、動產提取等)。其中,不動產繼承需適用大陸法律確認具體份額,動產繼承需結合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若為香港則適用香港法律),但繼承人身份以香港法院判決為準。
此外,遺囑效力的問題。石岳律師指出,遺囑繼承合法有效,需同時滿足遺囑人條件、遺囑內容合法性、遺囑形式合規(guī)性三大核心要件:遺囑人需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遺囑系其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內容需處分個人合法財產,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份額;遺囑需符合《民法典》規(guī)定的自書、代書、打印、錄音錄像、口頭、公證六大法定形式之一,且滿足每種形式的具體要求。
在媒體的視角中,有意把宗馥莉塑造成一個影視劇中悲情苦撐大局的大女主形象。不過,前述兩起案件,事實上適用的是不同的法律。香港地區(qū)是英系普通法,而內地法律則是成文法。而且根據民事法律“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石岳律師認為,其實現(xiàn)在舉證的壓力仍舊在原告一方,而不在宗馥莉。
也就是說,對于信托基金,原告須舉證此信托基金確實存在,且系宗慶后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而對于三名原告最關心的遺囑問題,如果三原告認為2020年這一份遺囑存在瑕疵,也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而不是反過來由宗馥莉證明遺囑的效力。
從這個法律邏輯上說,至少對于在杭州的這場遺囑之爭,宗馥莉仍舊可以靜觀其變。
或許對于宗大小姐來說,把娃哈哈做的比宗慶后時期更出色,才是她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的根基。而這場豪門恩怨大戲,才剛剛拉開帷幕。(本文首發(fā)于鈦媒體APP,作者 | 房煜,編輯 | 陶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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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能不能扛起大旗,就看這關過不過得去了!
這糾紛對娃哈哈股價有影響不?投資者該慌了吧?
按繼承法就是了
宗馥莉能不能穩(wěn)住陣腳,就看這官司怎么應對了!
不同法律體系下,舉證要求不一樣,原告得兩頭準備!
這事兒可能會改變富人財富安排的思路,得更嚴謹了!
遺囑要是真無效,那財產分配就得按法定繼承來了?
信托資金和股權,哪塊更容易被分走?讓人捏把汗!
遺囑效力被質疑,程序有瑕疵?這可太關鍵了!
宗馥莉攤上這倆官司,豪門財產紛爭真是一點不新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