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鈦媒編輯綜合】隨著阿里巴巴集團整體上市的臨近,越來越多的細節(jié)被披露出來,香港和阿里巴巴的博弈也逐漸為外界所知。
9月2日消息,香港證監(jiān)會對此前阿里巴巴提出的上市保留合伙人架構作出了表態(tài)。
據《南華早報》報道,香港證監(jiān)會已召開董事局會議,商討如何處理阿里巴巴總值千億港元的上市事宜。據了解會議內情的人士向《南華早報》透露,對于任何會被視為對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令其毋須遵守現行上市規(guī)定的改變,證監(jiān)會都予以否決。據消息人士稱,這些轉變包括允許阿里巴巴高層保留合伙人架構的計劃。
阿里巴巴拒絕對上市計劃以及與香港上市監(jiān)管當局的商談情況作出評論。
這是近段時間以來阿里巴巴上市之后管理層對公司控制權這一關鍵問題上的繼續(xù)發(fā)酵,也是香港監(jiān)管機構的第一次明確表態(tài)。香港證監(jiān)會的這一決定,意味著馬云可能無法保證管理層在香港上市之后對公司的控制權。
上個月早些時候,《華爾街日報》曾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因為港交所不允許雙重股權結構,所以阿里巴巴和港交所正在討論通過“創(chuàng)新”方式實現。而后,報道稱,阿里巴巴集團公司向港交所提出了合伙人制度的上市建議。該制度將允許包括馬云在內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數以上的董事。
馬云和管理團隊合共僅持有阿里巴巴10.4%的股份,雖然日本的軟銀和美國的雅虎合共持有逾60%股份,但它們卻不包括在合伙人計劃內。合伙人制度可以完全保證上市后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
在香港,只有港交所一家上市公司有提名董事的特權。為了保證政府對港交所的控制,港交所13個董事會成員中,只有6名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港交所的這個提名董事的特權,是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例《交易所及結算所(合并)條例》所確認的,該法例和香港《公司法》具有同等效力,而阿里巴巴只是適用《公司法》的一般公司。”香港一名熟悉相關法律的律師對媒體記者表示,很難想象港交所能夠有權為阿里巴巴開這個先例。
一旦阿里巴巴在港股上市,則有失去管理層對公司控制權的風險。一邊是保證管理層絕對控制權的訴求,一邊是監(jiān)管規(guī)定,雙方進入了膠著狀態(tài)。
博弈也已經開始。據要求匿名的消息人士對《南華早報》透露,接近阿里巴巴的消息人士將試圖把香港上市規(guī)則形容為過時產物,未能配合現代企業(yè)的需要。
最近越來越多的相關信息披露似乎也是阿里巴巴有意為之。有投行人士認為,阿里巴巴或許希望讓市場來討論合伙人結構的可能性,并借此向港交所施加壓力。
香港方面也面臨著壓力。批評香港上市規(guī)則的人士稱,正是因為上市規(guī)則過于嚴格,港交所失掉了幾樁矚目及高價值的上市交易,例如曼聯最終選擇去年在紐約上市。曼聯的上市規(guī)模高達2.34億美元。
據接近港交所的消息人士向《南華早報》透露,港交所也反對給予阿里巴巴一次性豁免的特殊待遇,但樂意考慮廣泛咨詢公眾,以檢討上市規(guī)則。
由于馬云和雅虎、軟銀的復雜關系,即使是雙重股權結構也并不能完全保證上市之后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接近阿里巴巴的消息人士堅稱,阿里巴巴從來就不想要雙重股權架構。如果能找到一個辦法,以適合管理層的方式解決公司的控制權問題,那么公司對上市地點并無傾向。這個“適合管理層的方式解決公司的控制權問題”的辦法,指的就是保留合伙人架構。
面對控制權和上市的兩難,馬云的手腕和選擇完全決定了阿里巴巴今后的命運。考驗馬云的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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