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雪丹/鈦媒體編輯】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在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否則將依法從嚴查處。
在國家版權局發(fā)布《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中,國家版權局表示自2015年7月起,將啟動規(guī)范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網絡音樂服務商的版權執(zhí)法監(jiān)管力度,推動建立良好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和運營生態(tài)。《通知》還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傳播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國家版權局官網稱,這是為“加強對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權利的保護,規(guī)范網絡傳播音樂作品版權秩序”,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及《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以及“劍網2015”專項行動有關工作部署做出的決定。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也在今年4月24日表示,將進一步擴大監(jiān)管范圍,把傳播音樂的大型網站、網盤及APP納入監(jiān)管范圍。于慈珂稱,國家版權局要從以下價格方面加強音樂版權保護:
- 支持原創(chuàng),激發(fā)音樂創(chuàng)作生產活力;
- 加強音樂版權保護,創(chuàng)造良好發(fā)展環(huán)境;
- 加強國際合作,讓音樂作品相關權利人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更好保護。
此外,于慈珂還表示,對于網絡轉載,除法律規(guī)定的少數(shù)例外情形,任何包含獨創(chuàng)性勞動的作品均受著作權法保護,要遵循“先授權后傳播”的原則。
對于此次國家版權局的相關《通知》,有業(yè)內人士稱,此舉將有助于促進網絡音樂的健康發(fā)展,
“其實現(xiàn)在比較大的這幾家服務商都沒有惡意侵權的意圖和行為,基本都是按照法律法規(guī)來辦事,只是因為相關法律法規(guī)目前還不夠完備,所以在有些事情上大家不清楚到底算不算侵權,這就導致了打擦邊球行為和灰色地帶的產生。如果版權局等部門今后能像這樣,給出越來越明晰的限定,我們的正版化進程就會更快,早日形成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健康環(huán)境,最終得利的還是服務商自己和廣大樂迷。”
而目前我們所常使用的酷狗、酷我、QQ音樂等數(shù)字音樂服務商早早就開始了圈地的版權之戰(zhàn):
今年3月中旬阿里數(shù)字娛樂事業(yè)部將其旗下的天天動聽與蝦米音樂進行資源重組,組建成阿里音樂。此前在與《中國好聲音》進行獨家合作時,阿里更是豪砸了3億元。
3月30日,阿里巴巴宣布與德國音樂版權管理公司貝塔斯曼音樂集團(簡稱“BMG”)簽署了音樂數(shù)字版權分發(fā)協(xié)議,并聲稱將通過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等渠道推廣BMG的作者和藝術家。
4月初,QQ音樂又大手筆拿下《中國好聲音4》獨家版權。同時也與“夢響當然”(前當然娛樂)達成獨家版權合作。(鈦媒體在《天價買下版權,數(shù)字音樂商們卻繼續(xù)一虧再虧怎么辦?》中有過相關分析)
此外,QQ音樂目前與國內外超過200家唱片公司達成版權合作,購買的獨家版權多達20余家,包括YG Entertainment、華納、索尼、杰威爾、華誼、英皇等;阿里旗下的天天動聽和蝦米音樂除了BMG,還在2015年拿到了滾石唱片的版權,此外還擁有相信音樂、華研唱片的獨家版權;酷狗和酷我、網易、百度也各自圈定了一大批獨家版權內容。
即便如此,我們在上述服務商各自的曲庫也難免會看到“來源于第三方”的音樂作品。針對這種情況,該業(yè)內人士認為,《通知》在操作初期肯定會給各大服務商造成一些影響,因為各服務商的曲庫中都存在一定數(shù)量的未經音樂公司授權的音樂作品,這主要是某些音樂公司為得到更高利潤而向某家或某幾家服務商提供獨家版權造成的后果。
“比如說像滾石公司,它擁有的經典歌曲版權太多了,但是有些服務商沒能得到這家公司的授權,為了不在競爭中落敗,有時就只好鋌而走險了。所以說,如果要真正杜絕網絡音樂盜版產生的源泉,相關政府部門還必須想出辦法打破壟斷,實現(xiàn)有序競爭。”
而對于普通的用戶而言,可能意味著你很難再用單獨的某一個App就聽到所有你想聽的歌曲了。
通知全文如下:
各網絡音樂服務商:
為加強對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權利的保護,規(guī)范網絡傳播音樂作品版權秩序,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及《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以及“劍網2015”專項行動有關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自2015年7月起,國家版權局啟動規(guī)范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網絡音樂服務商的版權執(zhí)法監(jiān)管力度,推動建立良好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和運營生態(tài)。
基于網絡音樂服務商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比較嚴重的情況,現(xiàn)責令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對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繼續(xù)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的網絡音樂服務商,國家版權局將依法從嚴查處。
特此通知。
國家版權局
2015年7月8日






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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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個尼瑪?shù)腂 吧,聽個歌,看個電影都要錢,一個戲子唱首歌,演個電影就是幾十萬,幾百萬的掙,好多農民辛苦一輩子都掙不了那么多錢,還要維護他們的利益,怎么不維護下我們老百姓的利益和版權,強征,強拆。勞資家里種40畝地幾年了沒有收入,政府干球去了嗎
音樂不是奢侈品,版權是用來經營的,不是直接拿來賣給聽眾的
對于沒有好的耳機或者音箱設備,高音質與低音質感覺沒有區(qū)別
可以付費,但音樂必須高品質
反正國內也沒什么好聽的歌…聽國外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