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
鈦媒體App 1月22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兑庖姟窂脑试S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120天內就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服務的申請作出決定、支持依法跨境購買一定種類的境外金融服務、便利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轉移匯入?yún)R出、完善金融數(shù)據(jù)跨境流動安排、全面加強金融監(jiān)管等六方面提出20條政策措施。上述政策措施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地區(qū),以及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明確部署承擔對外開放重要任務的合作平臺先行先試,推動試點地區(qū)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開展探索,實現(xiàn)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港)制度型開放、系統(tǒng)性改革成效、開放型經濟質量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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