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利用虛擬貨幣為媒介開展非法買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
鈦媒體App 12月27日消息,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國家外匯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就發(fā)布懲治涉外匯違法犯罪典型案例答記者問。針對典型案例中出現了利用虛擬貨幣為媒介開展非法買賣外匯的案件,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指出,在我國,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相關業(yè)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其表示,當前越來越多的非法買賣外匯犯罪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兌換實施。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fā)現,以虛擬貨幣為交易媒介間接實現外匯與人民幣的貨幣價值轉換,系非法買賣外匯行為鏈條上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應予依法懲治。對涉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犯罪事實進行引導取證、審查判斷,需要熟悉虛擬貨幣交易相關技術特征,以利于提高辦案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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