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首次針對城中村改造進行立法工作,“雙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啟動
鈦媒體App 11月23日消息,《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擬于2023年12月下旬進行第三次審議并交付表決。廣州市首次針對城中村改造進行的立法工作,也是全國首個將出臺的專門針對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到,經(jīng)改造項目所在村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方可啟動改造。同時,提出用行政裁決等方式解決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爭議,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由區(qū)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公告期滿后依法作出征收補償安置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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