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限延長至3年
鈦媒體App 6月4日消息,為進一步擴大提取范圍,方便繳存職工因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有效防范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風險,自2023年6月1日起,甘肅省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yōu)化調整了職工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時限,由現(xiàn)行的以購房合同(協(xié)議)網簽備案日期(簽訂日期)、拆遷安置房差價款繳款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1年內可以提取調整為3年內可以提取,且分別只能提取1次。通過這次優(yōu)化,職工購買住房后3年內均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請謹慎對待。
根據(jù)《網絡安全法》實名制要求,請綁定手機號后發(fā)表評論